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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健身会所滑倒摔伤 责任谁担?
每日甘肃网8月16日讯(西部商报记者陶怡杉 实习生边斐) 为了健身,丁女士在位于七里河建工局建工时代三楼1-sport健身会所办了卡,一次丁女士健身完去浴房洗澡,因地面湿滑洗澡时不慎摔伤。事后,丁女士的家人找健身会所负责人讨要说法,至今无果。8月15日丁女士向本报反映此事。
20岁的丁女士告诉记者,8月4日晚上七点多她健完身,就去健身会所的浴室洗澡,因地面湿滑再加上拖鞋等多方面影响,她滑倒摔伤。
丁女士给记者出示的兰大二院的诊断书显示,她膝关节左髌骨急性脱位,并且在3个月内不能进行负重活动。现在的丁女士一直在家休养,不能走动,平时出行需要靠轮椅帮助。丁女士认为,会所浴室里防滑措施不完善,没有防滑垫以及防滑警示牌,让她事前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。而摔伤至今已有11天,她母亲几次找寻会所负责人,健身会所均以负责人不在推脱。8月9日她们联系到了会所工作人员,但会所不承认他们有责任。
昨日上午,记者拨打了1-sport健身七里河店的电话,一位李姓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会将此事反映给七里河店的负责人。下午3时记者再次致电,这位李姓工作人员表示,已与七里河店的负责人沟通,负责人表示确有这件事发生,目前正在与丁女士沟通协商。但截至昨日下午4时47分,丁女士称没有接到1-sport健身会所七里河店的任何电话。
那么,谁该为丁女士的摔伤负责呢?就此事,记者联系到上海市汇业(兰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云海,郭律师告诉记者,这起事件中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各有一半责任,作为经营方,浴室一定要有防滑防范措施,以及防滑警示牌,提醒消费者注意安全,所以经营者防范措施不到位。而消费者作为成年人,对人身安全自己要有保护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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